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省 县(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省 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 合 同。
第一条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门起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匚
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略)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 察等
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 ?行 性研究 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承包方应在
月11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上
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经营评价指标:
(I)投资内部收益率:
(2 )投资回收期:
贷款偿还能力分析 :
夕卜汇偿还能力分析 :
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
结论: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工程提出3!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
据有重大变动,有口 I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 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
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 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
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卜 ?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违约罚金
1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 其所 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 ,应
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 — 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