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小规模企业财务制度参考”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 的支持! 小规模企业财务制度参考 第一节: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部,并聘请专职的会计人员,会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会计主管负责公司会计部日常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 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进行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帐核算,稽核,档案管理,并设置会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岗。以上各岗位根据管理及内部控制的需要,可与其它岗位相结合。 3. 公司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在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调动或离职,并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 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 尚未登记入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在移交清册上填写余额,签名或加盖经办人印章。 C.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报告。 D.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凭证,报表,印章,现金,发票和其它票据,空白支票,汇票,文件和其它资料物品;电子数据需在实际操作状态下交接,储存在电脑里的资料应向结交人列明文件名称,密码,并移交相关软件备份数据,实物(磁盘)等。如果发现相关记录不一致,须限期移交人员查清;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E. 办理交接时应有监交人,监交人应由其上级担任,特殊情况可由其上级指派人员担任。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F. 对确需临时离职的,由其上级主管决定接交方法。
第三节: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1.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帐务处理。 3.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人民币和外币收支分别记帐,按照当月第一日帐汇率,月末核算汇率损益。 4. 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影响对外统一报表和会计核算的 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5. 本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对以下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A.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B. 财务收发,增减和使用 C.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 资本,基金的增减 E.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F.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G. 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6.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一致。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等依照现行会计法规办理。本公司采用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 7. 公司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建立专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