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08 年 05月 13日 16时 02分 265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土地开发”“项目管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221 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加强规范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第 53号)、《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 号)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四月七日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和促进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第 53号)、《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区县( 自治县)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区县衡, 使用本级管理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或其它自筹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第三条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 是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研究制定项目政策规定、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补充耕地年度计划,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实施入库项目核查和备案, 确认项目新增耕地并颁发合格证, 负责项目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申报补充耕地年度计划, 确定计划实施项目和项目踏勘选址, 组织审查项目勘测资料和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入库备案,办理项目入库手续, 监管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理, 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实施项目竣工和基本农田补划验收,组织实施权属调整和后期管护与利用等。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市国土房管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对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土地整理专业机构为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项目实施, 组织项目工程招标, 选择工程监理, 管理工程施工, 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和工程交接。第四条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前期工作第五条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当年 1月 30 日前,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补充耕地年度计划。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增耕地潜力分布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3月 30 日前下达区县补充耕地年度计划,发布年度项目指南。第六条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根据补充耕地年度计划和年度项目指南, 在村社申请、乡镇建议、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项目踏勘选址,确定年度计划实施项目。项目踏勘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项目指南,围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区域统筹、扶贫济困、地灾搬迁避让、新增耕地潜力等实际情况, 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以土地整理、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土地开发。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确定的计划实施项目, 安排开展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可在市国土房管局建立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或公开择优选择土地测绘机构开展项目区 1: 2000 土地勘测。土地勘测应符合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管理相关规定,成果应真实、准确、规范。第八条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组织审查项目区土地勘测成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第九条计划实施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可在市国土房管局建立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或公开择优选择。实施方案编制应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工程布局, 准确计算工程数量和合理预算工程投资, 并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满足新增耕地确认要求并能够指导项目工程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应在项目区进行公示, 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意见。第十条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书。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应符合《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第十一条项目

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n22x33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6-24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