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9 号)和《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4 ~ 201 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75 号)的有关要求,到 2010 年底, 全国 95% 的县(市、区、旗)要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为保障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与评估方案》。一、目的(一)考评县( 市、区、旗) 落实《规划》目标的进展情况。(二)促进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二、内容与要求(一)考评的综合指标。 1 .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004 ~ 2010 年)》的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证、防治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情况,要求基本建立了保障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机制。 2. 碘盐管理。盐业管理部门在碘盐的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上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要求碘盐质量合格并确保足量供应。 3. 健康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的情况,基层领导干部、中小学生、育龄妇女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认知情况。 2 。能开展常规碘盐监测, 协助省、市开展调查评估和其它碘缺乏病专项调查, 参加国家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并按时上报碘缺乏病年报数据等情况。(二)考评的技术指标。 1 .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 90% 。 ~ 10 岁儿童尿碘水平。8~ 10 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 100 μ g/L ,且低于 50μ g/L 的比例不超过 20% 和/ 或低于 20μ g/L 的比例不超过 10% 。 ~10 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 10% 。三、考核评估的程序全国各省在所辖的县( 市、区、旗) 自评达标、省级考核评估通过的情况下可向国家提出申请,进行国家考核评估验收。(一)县级自评。考评以县为单位进行,在地(市、州)的协助下,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 由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质检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完成县级自评, 协助完成省级考评及国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考核评估的具体事宜, 收集、整理考评的相关材料,组织现场调查,撰写自评报告等。(二) 省级评估。当一个地(市、州) 所辖的县(市、区、旗) 自评达标后,可通过地( 市、州) 向省级提出申报。然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 各有关部门配合, 组成省级考评组, 考评组随机抽取 20% 的县,采取与县级同样的方法对地、县自评结果进行复查, 省级部门对下级自评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进行核实并形成省级评估报告。(三) 国家验收。由国家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从省级 3 考评中已经达标的县中抽若干个县, 采取与县级同样的考核方法进行国家验收。四、考核评估方法(一)县级自评。 1. 听取汇报考评小组听取县级卫生、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与各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座谈。 2. 查阅有关材料(1 )地方病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重点了解经费投入、部门协作和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2 )盐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 碘盐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质量检验等情况的文件资料。(3 )防治碘缺乏病专业机构历年的监测和调查报告等资料。(4 )中小学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教育、宣传等情况的资料。 3. 现场调查(1 )碘缺乏病防治现状调查。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尿碘和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3 项指标同步进行抽样调查。以县为单位, 按东、西、南、北、中5 个方位各随机抽取 1 个乡, 每个乡调查 1 所乡中心小学和 1 所村级小学,每个县共计调查 10 所小学校。记录每所小学的在校学生人数(用来计算校正甲肿率) 。在每个中心小学,用B 超法和/ 或触诊法检查 80名8~ 10 岁学生的甲状腺,检测其中 40 名学生的尿碘及其家中食用盐的碘含量,另对 30 名五年级学生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在每个村小学,检查 4 40名8~ 10 岁学生的甲状腺、尿碘及其家中食用盐的碘含量(人数不足时从最临近的小学补充) ;在每个小学所在村,入户调查 10 名家庭主妇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认知情况。(2 )碘盐销售网络调查。每个县随机调查 1 个碘盐分装批发站,重点查看碘盐进货检测等情况;调查 5 家食盐销售点,了解食盐种类、销售碘盐常识和是否持证销售情况。(3 )专业防治机构调查。调查县级专业机构的队伍建设、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防治及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等。 4. 填报相关报表(二)省级评估与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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