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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读后感
16 法律硕士非法学 梁曦文
“不要把现实与愿望混淆”
自己在做思考和规划的时候常常会把愿望与现实混淆, 会把自己对于某件事儿 的情感上的远近、 熟悉程度作为现实, 而没有认真客观的去审视实际情况, 同时, 对于事实的判断中总是夹杂着对未来预期(立足于直觉而非证据),这样就 会导致自己的抉择上的事实层面已经夹杂大量的根基于直觉的“愿望”, 通过错误 虚假信息做出的选择质量可想而知。
所以在进行选择之前, 应当尽可能客观的寻求事实证据, 依托于事实证据来 形成对实际情况的信息基础, 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提醒自己摒除主观情感直觉的臆 断猜测、未经证实的流言蜚语、一厢情愿的美好预期。
选择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对每一个选择判断背后的逻辑逐一审视, 避免脱离实际 的逻辑漏洞,尽可能让抉择符合实际情况。
选择后要验证逻辑判断的结果,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够继续下来整个决策过 程,通过对事情结果验证判断正确与否。 正确无误,则可以作为正确决策的案例, 决策出现问题,则应当审视问题的根源,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不要担心自己的形象,而要时刻关注如何实现目标”
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处在人际网络之中, 所以会导致我们大多数人的工作是两 份工作,一份是本职工作; 另一份是要管理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和印象, 彰显自己 长处和优点的同时,还要注意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而在掩藏不足和彰显长处的过程中会让人产生虚妄的自我满足和自我欣赏, 进而喜欢上自己扮演出来的自己, 其结果就是为了维护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而舍 本逐末——放弃努力奋斗实现目标, 沉溺装扮出更美好的自我。 但是,结果不会 陪你演戏,最后落得惨淡收场。
在工作和生活的过程中要关注我们的目标, 应当着力于努力实现目标, 而非 在目标实现过程中扮演出更美好的自己。 要用“是否有助于目标的实现”来审视自 己的行为,尽可能避免为了自我修饰而耗费精力(并非完全忽视人际关系),
更不应因为担心行动影响“自我形象”而放弃实现目标的行动, 毕竟生活和工作都 是以“结果 / 作品”说话。
“不要让痛苦妨碍进步”
大多数人面临选择, 都会感觉“万分痛苦”, 然后习惯性逃避, 甚至闭着眼 睛将选择权交给“硬币”, 背后的原因其实是对未知的恐惧以及拒绝为自己的决 定承担后果。然而不能逃避的结果是,现实根本不在乎做出这个选择的人是谁, 就会一股脑的将结果砸给你, 受不了也得受着。 所以选择还得自己做, 至少受着 也心甘情愿,还能刻奇自怜一番(当然,我们也要避免刻奇的)。选择的过程是 很痛苦的,要不断立足现实进行权衡、 取舍,所以我们应当尝试去适应这种痛苦, 在痛苦下不断权衡考虑, 你权衡的越多越全面(通常也意味着承受越多的痛苦) , 你的选择质量就越高, 痛苦的价值和收益就越高。 如果痛苦是必然的, 何不尝试 让痛苦更值得呢?
除了面临选择的痛苦, 更多的痛苦是面对结果, 选择的痛苦在于有负面结果 的概率,而结果引发的痛苦通常意味着 100% 的负面结果。面对负面结果大多数人 选择逃避,比如最近春节假期不少朋友每逢春节胖好多斤, 为了拒绝面对不称体重, 我自己也是深思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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