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并前往区信息中心和兄弟单位学习调研,认真取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方法。
。对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的有关要求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等。局领导要求小组成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地把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三)推进指南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及处理作了详尽的说明,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示,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和进展情况。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我局转发了区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保密审核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印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
(二)其他情况
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在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不涉及秘密的文件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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