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一、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 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 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 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 7 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二、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铜表法》的制定(一) 罗马法的产生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 7 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 当时, 罗马的法律有人民大会的法律和平民大会的法律, 共和时代的末期, 元老院的决议逐渐取代了王政时代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的法律。(1) 氏族公社时期: 公元前 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 754 至前 753 年创建罗马城。(2) 王政时期: 公元前 8至前 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公元前 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 “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罗马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3) 共和国时期: 公元前 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罗马从此步入共和国时期。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罗马法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巩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二)《十二铜表法》的制定 ,罗马法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 454 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 公元前 454 年,罗马元老院设置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还派人到希腊考察法制。于公元前 451 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二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构成了所谓的《十二表法》,由于这些表法当时都是由青铜铸成的, 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可惜的是铜表在公元前 390 年高卢人入侵罗马时被毁。罗马帝国时代,皇帝的权力扩大, 立法权逐渐被皇帝掌握,法律和法令都开始采用皇帝敕令的形成颁布。这一时期的一些重要法典包括《格雷戈里安努斯法典》(大约编于公元前 294 年)、《海摩格尼安努斯法典》(大约编于公元 324 年)和《狄奥多西法典》( 438 年颁布)。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 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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