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料专业资料参考首选八松乡人民政府文件八政发( 2011 )号八松乡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各灾情处置主管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 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康政办发( 2011 ) 55 号关于批转《康乐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 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二) 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实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生产自救的原则。(三)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雪灾、冰雹、大风、低温冷冻、沙尘暴、森林火灾等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等地质生物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一) 灾害预警。水电、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畜牧等负责灾害监测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及时发出预警, 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或损失的程度,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专业资料专业资料参考首选(二) 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情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接到灾情报告 2 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立即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 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 应立即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县民政局应当在接到灾情报告 2 小时内向州民政局及相关灾情处置主管部门报告; 县民政局和灾情处置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灾情报告 2 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以及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负责报告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机构有: 县级民政部门、水电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畜牧部门,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灾害预报。县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 应根据灾害等级确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如需部队、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支援抢险救灾, 应及时向县武装部和县公安局通报灾情。三、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程序(一) 灾害等级划分灾情按受灾程度划分为特大灾、大灾、一般灾、轻灾四级, 具体划分标准为: 1 、特大灾: (1) 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死亡 50 人以上; ②紧急转移安置 30 万人以上; ③倒塌房屋 10 万间以上; ④因干旱需政府救济人口占受灾人口 20% 以上,或绝对数量达到 50 万人。专业资料专业资料参考首选(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3)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县等特殊情况, 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4) 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 、大灾: (1) 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死亡 3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②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 30 万人以下; ③倒塌房屋 1 万间以上, 10 万间以下; ④因干旱需政府救济人口占受灾人口 15% 以上, 20% 以下, 或绝对数量达到 30 万人以上, 50 万人以下。(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3)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县等特殊情况, 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4) 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一般灾: 专业资料专业资料参考首选(1) 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 ②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 ③倒塌房屋 3000 间以上, 1 万间以下; ④因干旱需政府救济人口占受灾人口 10% 以上, 15% 以下, 或绝对数量达到 10 万人以上, 30 万人以下。(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3)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县等特殊情况, 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4) 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 、未达到一般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二) 预案启动的条件一般灾和轻灾发生时,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灾情, 县减灾委指导受灾乡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灾、特大灾发生时, 县政府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 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 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受灾乡镇政府同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形成两级响应的连动机制。(三) 预案启动的程序专业资料专业资料参考首选 1、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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