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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人民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 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科教科——带教老师。
(2)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3)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4)科教科: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协助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由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按实习大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带教老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3、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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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实习生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四)科教科教学工作制度
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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