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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
发包方:
营业执照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友好协 商,同意对 限公司 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
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 公司的经理,从事 区的市政工
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
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 2%勺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 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 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
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 . 1 在 年 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
营管理。
4 . 2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
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 . 3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 1%
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 . 1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 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 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 各项业务往来。
5 . 2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 在承包期间如发
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 . 3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
债务负全部责任。
5 . 4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 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 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6 .1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 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
损失。
6 . 2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 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 .1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的;
7 .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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