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市工商〔2012〕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严打”行动既是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推进转型履行职责的需要,同时还是推动年执法办案工作的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严打”行动的责任感,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督办落实。
(二)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县局成立“严打”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何卫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书雄、章一英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各基层分局局长为成员,办公室置于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公平交易机构要牵头抓,其他业务机构要主动配合抓,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不买帐、互相埋怨的倾向,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及时上报情况。一是各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时要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县局将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各单位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行动结束时每个单位必须上报1-2件典型案例;三是“严打”行动结束时(2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行动期间查处案件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附表报县局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在行动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也请随时上报县局。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三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以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大众消费的饮料、奶制品、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等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标厂名厂址和质量、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
(二)以五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酒类商品、家用电器、燃气器具、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和名优标志、伪造产地、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金融类广告为重点范围,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虚假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行为。
三、任务与职责
此次“严打”行动任务为“四个一”,即开展一次大宣传、组织一次大检查、实施一次大监测、查办一批大要案,核心是查办一批大要案,用查办案件的成效展示“严打”行动效果,取信于民。
为了确保“四个一”落到实处,将各职能机构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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