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新纽带,是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的新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行政调解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促进行政调解工作更好地为我县市场发展服务。
二、夯实基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为了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县局把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具体落实抓行政调解工作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必须按照“十个一”的规范标准,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即:
一要建立一支行政调解员队伍。每个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单位都要成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并至少选配2-3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
二要解决一个行政调解场所。每个单位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
三要悬挂一块行政调解的牌子,行政调解办公场所要挂牌标识。
四县局要雕刻一枚行政调解公章,雕刻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公章。
五要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行政调解办公场所要配备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电脑,文件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用具,其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开。
六要制定一套行政调解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和细化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文书格式、案卷归档等工作,制定制度性文本,并装订成册。
七要营造一个行政调解氛围。在行政调解办公场所墙上粘贴行政调解员姓名、电话号码、行政调解程序简略图表、行政调解守则、行政调解范围等事项。
八要设立一本行政调解台帐,把行政调解纠纷类别、当事人情况、案件来源、处理情况等详细记录于《行政调解案件登记簿》以备查询、汇总。
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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