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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公务员制度
一、 法国大革命:
1789年5月由于财政困难国王被迫召集三级会议,路易十六企图向第三等级 征收新税,但第三等级纷纷要求限制王权、实行改革。 6月,他们毅然决定将三
级会议改为国民议会。路易十六准备用武力解散议会,巴黎人民于7月 14日起义, 攻占了法国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 (The Stormi ng of the Bastille) ,法国大 革命爆发。8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Man and the Citizen ),确立人权、法制、公民自由和私有财 产权等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宣布人与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 在权利方面 是平等的,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议会还颁布法令废除贵族制度,取消行会 制度,没收并拍卖教会财产。革命初期,代表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利益的君 主立宪派(斐扬派)取得政权。1791年6月 20日路易十六乔装出逃(参见路易十 六出逃事件),企图勾结外国力量扑灭革命,中途被识破押回巴黎。广大群众要 求废除王政,实行共和,但君主立宪派则主张维持现状,保留王政。君主立宪派 制定了《1791年宪法》,召开立法会议,维护君主立宪制,反对革命继续发展。 第一、二等级和大资产阶级取得了妥协,但和占法 民的矛盾依然没有缓和,相反,人民在斗争中看到了自己的力量。 1792年 8月10
日,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推翻君主立宪派统治,逮捕路易十六国王。 9月 21 日召
开国民公会,次日宣布成立法兰西共和国。法国大革命后一百七十多年的政治不 稳定,使国家变得越来越中央集权。拿破仑一世执政时期,公务员制度已具雏型。 对官吏实行与年薪结合的等级制、严格的纪律管理、统一的培训系统和工作方法, 并建立行政法院。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法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公务员 制度,担任公职的条件由各行政机构自行规定。1945年 10月法国政府设置公职管 理总局(后更名为行政与公职总局) 和国立行政学院,建立统一高级公务员的录 用、培训和任用的制度,第二年又通过国家《公务员总章程》 ,改革公务员队伍
结构,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等,逐步形成了统一、完备的公务员制度。
二、 法国公务员概况:
法国行政当局有600万个文职公务员在工作。这相当于十分之一法国公民人口, 或全部劳动力的四分之一。最大的部是教育部,有 10 0万雇员——是法国军队
规模的两倍以上。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法国的文职公务员比例最高, 这并非因为“社会化”程度最高(瑞典和挪威比法国的社会化高得多,但公务员 比例只是它的一半)。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决定在2007年裁减1万5千名公 务员。尽管如此,由于最近几年法国有大批公务员退休, 还是会有很多公务员岗
位需要招聘工作人员。公务员是个法国人非常向往的职业,收入虽然不算太高, 但是各种福利相当好,连家人子女也会跟着受益。公务员的工作还是“铁饭碗”, 不用担心任何经济形势的变化,一年四季旱涝保收。据调查,四分之三的法国年 轻人都希望自己能进入公务员的行列。法国的600万公务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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