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名称电子设备装接工。 职业定义使用设备和工具装配\焊接电子设备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手臂、手指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为:初级不少于 48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36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 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合适的示教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标准、安全工作台及各种检验仪器、仪表等。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从事或见习工作 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 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年。——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无线电装接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