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城市通信工程看专项规划发展
1通信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及主要作用
分析2000——2010年间深圳市完成的各项通信工程专项规划的时间点分布情况,可以将这十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起步、高速发展和补充完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完成的通信工程专项规划层次、类型、数量等均不一样。
1.1第一阶段(2000.2004年):起步阶段
1.1.1完成的项目
第一阶段仅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通信管网专项规划》,覆盖范围为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四区,总规划面积39 1.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0%;涵盖的通信业务种类有电信固定网、数据网、移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微波通信网、通信管道网等。该规划总结了现状通信管道的备用管孔原则和以光缆为主要传输介质的通信管道的计算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各类通信业务发展需求量,规划布局各通信网的局址(主要包括电信固定网、数据网、移动网、有线电视网局址等)和管道系统。
1.1.2规划作用
作为深圳市编制的第一个通信工程专项规划,该规划对深圳市通信的发展发挥了规划先导的作用,为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提供了通信设施规划依据,有效指导了深圳市经济特区内通信设施及管道网的建设。该规划也存在一些不足,最为主要的是没有划定各类局址的用地红线,未能及时控制用地。
1.2第二阶段(2005.2007年):高速发展阶段
1.2.1完成的项目
第二阶段3年时间内共编制了4项通信工程专项规划,分别为《宝安区通信管网专项规划》、《龙岗区三组团通信管网详细规划》、《深圳市东部滨海地区通信管网专项规划》和《深圳市(信息科技论文发表--论文发表向导网江编辑加扣二三三五一六二五九七)信息管道及机楼“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分别简称《宝安专项》、《龙岗专项》、《滨海专项》和《“十一五”规划》)。《宝安专项》、《龙岗专项》’和《滨海专项》的覆盖范围为深圳经济特区以外的地区,涵盖的通信业务种类与《特区专项》一致。这3项规划以深圳市《组团规划》成果为依据,结合现状机楼布局和业务预测,重新调整和确定通信设施的用地布局和规模;通过核查地籍资料、现场踏勘并与其它规划充分协调,确保通信设施用地的可行性,最终划定用地界线坐标;以多种城域网并存、光缆为主要传输介质的前提条件,在深圳市通信管道政策的统一指导下,综合规划通信管道。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源于“十一五”期间深圳的信息化建设,该规划在各通信运营商业务、网络、机楼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各行政区或组团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全市近期建设通信机楼布局及其用地需求和信息管道,并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此外,该规划还首次提出了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措施。
1.2.2规划作用
有了第一阶段的经验,第二阶段的规划编制速度大幅提高,编制的成果也更加得完善,对第一阶段规划编制存在的不足也作了修正,划定了大部分通信设施的用地红线。这4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作为依据,指导了深圳大量的法定图则编制,落实了大量的通信设施用地,保证了通信行业的顺利建设发展。此外,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这阶段的4项通信工程专项规划还首次打破了以前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主导运营商各自建设机楼的现状,提出了通信机楼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议今后建设的任何一座通信机楼均需满足2—3家通信运营商的发展需求。
(2008.2010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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