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护士考评实施方案
为稳定聘用护士队伍,提高聘用护士的工作热情,激励聘用护士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在聘用护士中开展“星级护士”考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此次活动,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成立院“星级护士”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
二、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从护理服务质量、“三基”理论及技能考核、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医生及患者对护士满意度、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评条件
1、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本院工作两年以上的一线借、聘用护理人员。
2、两年内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
3、两年内累计病假不超过一个月(30天),请事假不超过7天,无旷工。
四、活动基本内容
考核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个月进行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具体内容:
(一)服务质量(占考核成绩的15%):其中包括职业道德、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组织纪律。
(二)“三基”理论及技能考核(占考核成绩的60%):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科理论、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操作技能。
(三)工作质量(占考核的10%):以各班工作职责、流程为基本要求,护士长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有反馈,有各项工作改进方法。(科室每月一次)。
(四)问卷调查(占考核的5%):包含医生、患者问卷调查结果。
(五)医院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占考核的10%)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获得毕业证者加1分;积极参加院内外专业竞赛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市级4分、3分、2分;县级2分、、1分。
,一次加1分。
。
(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扣分或取消评选资格
;违反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起不良后果的,引发护理纠纷,损坏医院形象者,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辞退。
,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被医院通报者,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辞退。
、打毛衣,以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者当年取消评选资格;
、与同事、病人及家属吵架、中班及夜班发现睡觉者,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五、考核方法:
1、每年进行一次,每次按考核人数4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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