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函授、业余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规定(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进一步抓好我校函授、业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修订此规定。
目的和整体要求
第一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
1、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能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中,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文应用能力:能运用一门外文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摘要;
4、创新能力:鼓励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创新意识,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5、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工程实验问题进行分析、设计(实验)和计算,并能正确使用现有软件或根据设计题目要求编程上机;
6、设计、策划能力:能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7、写作能力:论文书写结构完整、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准确,参考文献引用正确,论文中使用的度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章选题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论文)题目的范围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选题要注重课题的实用性与科学性,毕业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其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的建设任务,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设计)题目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自主选题;
,每个题目都必须先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
,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
第四条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
(1)课题偏离专业培养目标;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课题范围过于宽泛或过难,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或取得阶段成果。
第四章指导工作
第五条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六条指导教师职责:坚持教书育人,严格要求,精心指导,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每次最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15篇。
第五章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完成以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在第五学期进行,答辩现场设在校内。学生应在答辩前一月将论文(设计)正式稿交成教部。
第九条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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