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市永和镇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永和镇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2011】72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受委托,按照约定对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市永和镇
: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湖南省磷化工总厂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包括重金属废渣场治理、含重金属渗虑液处理,废渣场治理范围约44112m2,主要工程规模为:
a)削坡、平整:27853m2
b)修建截洪沟:
c)修建排水沟:
d)修建集水沟:
e)修建挡渣墙:
f)废渣清理运输:
g)生态修复面积:45877m2
h)渗滤液收集竖井:1座
i)渗滤液调节池:1座
j)污水处理站:1座,3653m3/a
:本项目对原湖南省磷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原湖南磷化)历史遗留废渣场进行治理,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a) 含重金属废渣渣场治理
将零星散堆的废渣集中堆存;对废渣场内渣堆进行削坡、平整、修筑坡面排水沟、汇水排水沟;环绕废渣堆下游新建挡渣墙;废渣堆高端周界外4m左右修建截洪沟;对废渣场进行生态修复。
b) 含重金属渗滤液处理
在重点污染区域一新建渗滤液收集竖井、环绕废渣场下游新建集水沟对渣场内渗滤液进行收集,并新建污水处理站对渗滤液中的超标污染物进行处理。
c)将原磷矿遗留废石进行就地生态恢复并配套必要的截排水设施;
d)对罗镜冲水库东部的现有的红渣堆场按《一般工业园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铺设底部防渗层,并配套修建档渣墙、截排水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
e)红渣堆场整治完毕后将区域内其余废渣按要求转运堆存至该渣场堆存,工程全部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封场,并对其它遗留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暂定 180 日历天,计划2012年6月开工。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投标人一般要求:
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投标人特殊要求: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与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入湘施工登记证”。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2012年 5 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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