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 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A. 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 B. 钱检察官相貌堂堂,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 C. 孙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委托人公司存在严重的涉嫌偷税犯罪行为,未向税务机关举报 D. 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 2、在某合同纠纷中, 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 并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 B. 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C. 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D.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3、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 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 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 183 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 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D. 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4、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沙特法 B. 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C. 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 D. 适用菲律宾法 5 、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 2013 年1 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 6 月在上海结婚。 2015 年8月, 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人可约定其财产关系适用韩国法 B. 如诉讼离婚,应适用中国法 C. 如协议离婚,二人没有选择法律的,应适用中国法 D. 如协议离婚,二人可以在中国法、韩国法及德国法中进行选择 6、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 经鉴定为重伤, 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 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 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经鉴定为重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 B. 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 C. 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 D. 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7 、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 B. 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 C. 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 D. 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 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8、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 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 财政局工勤人员) 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 B. 张某的财产权 C. 李某的劳动权 D. 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 9 、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 8% 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 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 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B. 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C. 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 D. 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 10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与当事人( 委托人) 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 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 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带答案和解析资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