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情况调查表
表号:浙扶贫调[2008]1号
制表机关: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批准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表字[2008]1号
有效期:2008年6月底止
调查人(签名) 干根方 调查组组长(签名) 陈有才
村委会(盖章) 乔溪村
一、调查时间 2008 年 1 月 22 日
二、被调查农户所在地
县 埭溪 乡(镇) 乔溪 村委会 莫村第一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三、家庭基本情况:(户主身份证号码 3364814 )
家庭成员
姓 名
性 别
与户主
关 系
年 龄
文 化程 度
健 康
状 况
从 事
职 业
现在何处
王可法
男
户主
77
文盲
非农产业
县内
备注:1、文化程度:指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2、健康状况:指健康、有重大疾病、残疾;3、从事职业:只针对16周岁以上家庭成员,指农业、非农产业、无职业;4、现在何处:指县内或县外。
四、家庭经济状况
1、□ 五保户(指由民政部门审核并发证认定的农户,即: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农户)
2、 低保户(指由民政部门认定并已列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户)
3、 绝对贫困户(指到2007年底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户)
是否已经列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 是 2、□ 否
4、□ 低收入户(指到2007年底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2500元之间的农户)
是否已经列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 是 2、□ 否
备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1)工资性收入( 指农村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劳动而获得的收入);(2)家庭经营纯收入(由农、林、牧、渔业纯收入和家庭二三产业纯收入组成);(3)财产性、转移性纯收入(由利息、股息、租金、土地征用补偿、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农村外部亲友赠送、退休金组成)
五、家庭承包状况
耕地面积 亩 ,林地面积 1 亩
六、家庭住房状况
1、□ 木结构 2、□ 泥木 3、□ 砖木 4、□ 砖混 5、 框架
七、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限选一项)
1、□ 务农 2、□ 务工 3、□ 来料加工 4、□ 农家乐
5、□ 其他(请注明) 民政低保补助款
八、家庭收入情况
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 25 %,外出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 0 %
九、家庭财产情况(可选多项)
1、□ 收音机 2、□ 黑白电视机 3、□ 彩色电视机 4、□ 手表 5、□ 电话
6、□ 自行车 7、□ 手机 8、□洗衣机 9、□ 摩托车
10、□ 其他(请注明)
十、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1、□ 是(人数 ) 2、 否
十一、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1、 是(人数 1 ) 2、□ 否
十二、家庭成员是否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1、 是(人数 1 ) 2、□ 否
十三、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限选一项)
1、□ 因缺少生产资金 2、□ 因自然灾害 3、□ 因子女上学
4、□ 因大病或慢性病 5、 因缺少劳动力 6、□ 因缺少耕地、林地
7、□ 其他(请注明)
十四、你最希望发展的农业产业是(限选一项)
1、□ 笋竹 2、□ 茶叶 3、□ 蚕桑 4、□ 食用菌 5、□ 水果
6、□ 花卉苗木 7、□ 蔬菜 8、□ 药材 9、□ 水产 10、□ 畜禽
11、□ 其他(请注明)
十五、你最希望从事的二三产业(限选一项)
1、□ 来料加工业 2、□ 外出务工 3、□ 农家乐
4、□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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