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运营权转让合同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运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就土地承包运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运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处附后)的承包运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工程) 消费运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运营权年限为___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运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包运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详细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
五、土地承包运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运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运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商定
1、转让土地承包运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运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运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运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运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运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消费运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运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备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用于非农建立。
8、其他商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那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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