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上诉状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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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上诉状1上诉人(一审被告):xxx,男,汉族,xxx年、月、日生,住广东省、、市、、县、、街道、、房,身份证号:440、、。:135x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男,汉族,xxx年、月、日生,住广东省、市、、县、、街道、、路、、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县人民法院(xxxx)、、法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恳求:
1、恳求撤销广东省、、县人民法院(xxxx)、、法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恳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一审讯决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没有实际支付过借款给上诉人以及被上诉人强迫上诉人书写借条这一根本领实:
(一)被上诉人在诉讼时陈述被告黄、、是不明白借钱情况的“(参见一审讯决书第1页倒数第1行等),但是在被上诉人递交的唯一证据借条“中却又有黄、、的签字!这足以说明该借条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辩论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xxx“。为此,从被上诉人的陈述来看,被告黄、、是不明白借钱情况的“这一事实已经构成!可滑稽的是,被上诉人在本案中起诉的唯一证据借条“中却又有黄、、的签名,试咨询,被上诉人在明知黄、、对借款事实不明白的情形下,强行到上诉人家让黄、、签名确认借款事实这一行径这合理吗?合法吗?这一行为应当引起一审法庭留意并作为推断借条是否有效的重要细节。
(二)在上诉人因被胁迫书写借条报案后,公安机关在对被上诉人的岳父xxx、为本案被上诉人的岳父,xxxx、、法民一初字第7、号案原告)的第二次询咨询笔录中(时间:xxxx年3月6日),、、(与上诉人另案纠纷)到过上诉人家中,同时从xxxx年11月7日或8日18时许就去了,xxx签完名后我们就离开了黄、、家,那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1时许了“。从、、的这一表述来看,他们在上诉人家中呆了至少8小时,并最终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上诉人的妻子(一审被告)黄、、在借条上签名!这种强迫别人书写借条的事实已经构成。当时在场的证人提供了证言及公安机关的询咨询笔录更进一步证明了被上诉人胁迫上诉人及黄、、书写借条的事实。然而令人特别绝望的是,一审对此涉及案件的关键事实毫无说明采信或不予采信的理由。
(三)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从不相识,而却能够从被上诉人处借到“款项真是令人费解:不管是从被上诉人的辩白依然另案被上诉人、、的辩白来看都是不符合情理,更是不符合实际的。
(四)在被上诉人仅仅提供了一份特别有瑕疵的借条“作为证据,且其陈述明显矛盾(如编造上诉**兄急需钱治病等),同时上诉人有报警、有被胁迫的证人证言、有与被上诉人根本不认识、有本身经济情况较好无借钱动机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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