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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相关费用清欠工作作业指引(试行)
一 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拖欠一年以上相关费用的催缴工作(简称清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历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的收取。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清欠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的服务行为。
财务部负责复核清欠费用的实现情况。
综合部负责绩效考核及对外法律(司法)行为、信息汇总工作全体员工负责按照本规程开展催缴工作。
四 支持文件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清欠任务单》 (以下简称《清欠任务单》 )。
五 清欠流程图
派发清欠任务单, 管理处结合实际上报催缴方案, 报清欠工作小组
审核后实施
管理处负责人给派发任务单的催缴人员(简称催缴员)进行培训,按有关作业指引进行摸拟电话或上门催讨
催缴员根据各自负责的《清欠任务单》进行首次电话或上门催缴(三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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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电话催缴结束后,进行情况分类: (一天内完成)
近期交纳类:业主明确具体交费日期
暂未明确类:暂时无法明确时间和暂时联系不上的(如:无听接电、关机、无信号等)
无法联系类:停机、空号、错号或长期关机
异地出差类:长期在异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回来
特殊拒交类: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足及其他原因拒绝交费
根据欠费类别,针对性采取二次、三次电话 / 上门催缴措施(一周至一月内进行)近期交纳类:在其承诺的交费日期前一天进行二次电话提醒
暂未明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直至对方归属近期交纳类
无法联系类:利用多种途径取得业主最新电话,同时采取上门催缴方式异地出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引导对方采取异地汇款方式交纳费用
特殊拒绝类:进行重点跟进,了解业主所反映的具体事因,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反馈,由项目负责人指导其催缴措施
项目负责人每日监督检查各前台催缴员《清欠任务单》 ,及时统计催缴月报,及时纠正任务单接单人员在催缴期间的不足之处。
项目负责人每月召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清欠总结例行会议, 上报清欠信息和催缴月报,落实“催缴工作奖罚制度”
清欠工作小组针对清欠情况每月汇总, 经公司同意后布置进行司法诉讼工作, 对重点难点分分析后上的报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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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清欠流程说明
催缴前
根据本小区实际约定的费用交纳情况,准时派发《催缴通知单》到每户业主本人,如无法送达本人及其亲属则次派发到该户信报箱。
在缴款单的约定时间内未来交费的业主或住户,进入上述清欠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欠费业主数量及欠费单元催缴疑难程度,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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