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平安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平安工作治理,推进我矿平安工作稳定开展,全矿各级治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矿长、副矿长、矿总工、。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平安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以上的事故),扣除平安风险抵押金各10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二、调度主任平安风险抵押金3500元;调度副主任平安风险抵押金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平安风险抵押金各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三、平安员平安风险抵押金各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四、瓦检员平安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五、跟班队长平安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平安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六、工会主席平安风险抵押金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平安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平安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平安风险抵押金。
?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