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安全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安全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安全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部、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安全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 工作程序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氯、溴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安全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安全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1中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
表1 本公司生产或使用的危险物质临界量
序号
特性
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储存场所
1
腐蚀物质
溴
40
100
2
有毒物质
氯
10
25
3
易燃物质
硫磺
40
100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安全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安全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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