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治理规程
1消防组织
作业队设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设成员2人。
成立义务消防队,在队和上级消防组织指导下工作。
2 消防组织职责
●领导本单位消防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规定和有关消防会议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治理措施及防火规定细那么,组织落实。
●制定本单位要害部位的消防措施,监视施行。
●进展防火平安教育和义务消防队培训。
●组织开展防火平安活动和平安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每月总结一次消防工作,向上级做出汇报。
●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演习和防火理论技术的培训学习。
●保持组织上的严密性,纪律性,有活动制度和要求。
●遇有火警,参加执行扑救任务,保护火灾现场。
3 工业动火和生活用火
3.1工业动火治理制度
●井口套管、采油树及其它设备的动火为三级动火;
●值班房、驻地办公设备的动火为四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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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动火必须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大队平安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大队长签字同意,报平安环保部审批后,并由大队QHSE及小队QHSE治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四级动火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队长签字后同意,报大队平安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小队QHSE治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家庭用火、澡堂用火、取暖用火等均属生活用火。
●使用正规合格的炉具、耐腐蚀胶管,。
●保持角阀、减压阀完好,禁止猛拧猛上。
●禁止用明火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觉察漏气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和开关电器。
●严格执行三先三后八不准,两紧一通“用气规定。
4 电气防火防爆
●电气线路对地面、建筑物,与通讯线路穿插,必须保持平安间隔。
●电气线路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无老化破损,无超负荷运转。
●电气线路不得在油气管线、采暖管线、水管线及金属构架上敷设,进户线不准用裸体导线,接头应结实、严密,机械强度符合要求,导线接头的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导线绝缘强度。
●临时线路需用结实杆柱绝缘架设,高度不低于2m.
●电气线路须有专职电工定期检查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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