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样本.doc车辆抵押合同样本
抵押合同中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 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 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那么签订车辆抵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 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车辆抵押合同,感谢您的欣赏。
车辆抵押合同一
甲方(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保 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 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1、 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 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 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 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 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
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 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 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
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 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 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 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
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 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 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 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 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 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 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 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 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 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 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 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 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 监督、检查。
7、 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 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 他担保。
8、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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