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态建设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任务的由来
任务由来
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城市应该是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生态系统,城市环境质量的好坏、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否、资源利用是否可持续,最终都会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程度。
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一次全国人大都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生态文明,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真正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推动生态文明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尽快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江西省委也提出建设绿色江西, 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城乡统筹、造福子孙后代1>.
南昌市江西省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为进一步促进南昌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南昌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生态市的部署,是一个适时的和具有前瞻性的决定。创建生态市是一项综合性的达标活动,是城市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对于改善南昌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南昌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创建生态市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按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和《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和发布《南昌生态市建设规划》。
第二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南昌市行政区域,包括南昌主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和南昌市下辖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四个县,以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 、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昌市向塘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7402平方公里。规划以建成区(东起瑶湖,西至新建长堎、麦园;北起北外环线,南至昌南大道) 为主, 兼顾行政辖区其它区域。
第三节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生态市的定义
生态市不仅仅关注传统意义上的纯自然生态,同时也涵盖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复合共生的现代城市生态体系,它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协调关系。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市级行政区域。生态市是地市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生态市的主要标志
生态市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系统总体状况良好并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以循环经济为主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得到普及与提高;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生态市的本质与内涵
生态市作为对传统的以工业文明为核心的城市化运动的反思、扬弃,体现了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协调。它在本质上适应了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志着城市由传统的唯经济增长模式向经济、社会、生态有机融合的复合集成发展模式的转变。反映了城市发展在认识与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上的理性思维升华和科学认识提高,使城市的发展不仅仅追求物质形态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文化与精神生活上的进步相结合,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系统关联和耦合。在本质上,生态市建设是在行政区域水平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平台和切入点。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通过生态市的建设可以最大限度地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全体市民的环境伦理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绿色江西的战略要求
中国未来的发展,特别是以往落后的中西部,发展重点是就是要改变沿海开放地区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模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好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是江西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抓好五方面工作之一。江西省领导也多次指出:要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就必须坚持生态立省的战略。江西省委、省政府也以实施江西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为契机,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江西”, 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南昌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江西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如何通过建设生态市而实现全面的可持续性发展正是实现全国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战略的要求。未来十年是江西和南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关键时期,如何在跳跃式发展经济,实现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提升的同时,实现社会,环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建设生态市是关键性的举措。
提高城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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