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0002121700教学大纲.doc《国家赔偿法0002121700》教学大纲
State Compensation Law
课程编号: 0002121700
学分:*总学时:48
适用专业: 行政管理(国家赔偿法)
前修课程: 国家赔偿法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要求
课程性质:专业课
课程目的: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知识 教学要求: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理论、归责原则、赔偿范围以及赔 偿程序和标准等重点内容,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国家赔偿法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 案例中进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 理论总学时:40学时
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 5学时
基本要求:本章的基本理论概念是本课程的基础核心概念,通过本章的教学,应当使学生重 点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含义及特点、国家赔偿法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国家赔偿法律 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基本精神;了解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与国家 赔偿法的关系、国家赔偿法形式渊源与实质渊源的关系、不成文法渊源;深刻理解与领会国 家赔偿法适用的公共行政领域及其范围、国家赔偿法的存在形式与范围、国家赔偿法调整对 象与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内容与要求,从而深刻认识并掌握国家赔偿法 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及其精神,进而正确认识国家赔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国 家赔偿法的功能与价值取向;
重点:国家赔偿法法的概念、渊源、相关制度比较、基本原则。
难点:国家赔偿法的性质、价值功能及构成要素。
第二章:国家赔偿法的历史发展 5学时
基本要求:本章内容的讲授,使学生对国家赔偿法的发展轨迹有一个大概的认识,明白现代 意义的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国家赔偿法治是当代政府的重大 问题。关于外国国家赔偿法的历史发展,应重点掌握两大法系国家赔偿法的异同;每个代表
国家国家赔偿法的特征。掌握各法系内部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异同。
重点:掌握两大法系国家赔偿法的异同;
难点:掌握各法系内部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异同。
第三章:国家赔偿法律关系主体 5学时
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重点掌握行政主体的含义、地位、资格及认定、行政 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相对人的含义、范围、公务员行政职务行为等基本理论概念;掌握各 种不同类型的行政主体、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务关系、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等基 本理论概念,了解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
重点:行政主体的含义、地位、资格及认定、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相对人的含义、范 围、公务员行政职务行为等基本理论概念。
难点:领会行政主体理论的内涵,学会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学会对应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 主体的确定。
第四章: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5学时
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重点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行为成立的要 件、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有效要件、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 行为的生效规则,对行政行为的研究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形式等,都是围绕其效力 问题展开的。此外,还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重点: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有效要件、行 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难点:领会"行政行为的效力是行政行为的生命"。
第五章: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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