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莱芜分公司炼铁厂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制定本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三原则。
,常抓不懈,统一指挥,高度协调,持续改进,控制事故损失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炼铁厂废气、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厂长担任,成员由机动环保科、生产计划科、厂办公室、事故发生所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科、工艺技术科、人力资源科、政工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
。由安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办公室组成。负责联络公司及莱钢医院、公益事业部、保卫部、武装部、金鼎公司、汽运公司、设计院等参与应急处置;
。由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组成,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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