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食盐质量管理工作意见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省局、集团公司食盐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省局、集团公司《食盐质量管理办法》、连锁公司《食盐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落实到位,现就加强公司食盐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质量管理流程,确保食盐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食盐安全风险持续管控,质量管理责任有效落实,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
二、主要目标
1、盐产品验收入库合格率达100%;
2、碘盐市场抽检合格率达100%;
3、碘盐市场覆盖率达98%以上;
4、销售碘盐合格率100%;
三、质量管理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市公司成立食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食盐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担起食盐质量监督责任,同时要选择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具体的食盐质量管理工作,对因食盐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无论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都将追究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2、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省食盐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盐质量管理工作实话意见》、《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食盐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省局省公司和苏盐连锁公司对质量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结合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考核机制。
(二)强化质量管理,加大对盐产品质量监控力度。
1、加强进货入库验收环节的管理。保管员对每批次到库的盐产品都必须按照现行标准及盐产品质量管理流程认真检查:入库质量验收分为形式要件检验、产品品质检验和物流码检验三个方面。形式要件检验必须确保同一批次到达的食盐产品质保书、准运证、发运清单等相关单证齐全,包装物质量和包装版面印刷符合规范要求;产品品质检验是对到达的食盐产品进行的计量和理化指标检验,以确保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化验员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8618-2021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第二篇(食用盐碘含量检验的取样)规定对到库盐产品进行取样化验,出具化验检测报告单,并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仓库保管人员。物流码检验是对到库食盐产品的物流码信息的准确率进行验收。食盐物流码检验即对任一批量食用盐,按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抽取20个单位产品,将物流码录入系统进行查验,无物流码或者物流码批次合格率低于95%的食盐小包装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保管员在确保流向和食盐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按规定做好入库工作。
对从生产企业直配到点的盐产品,要求营销经理按批次认真做好物流码的查验工作,按照要求留样送化验部门进行化验,并及时将质保书等手续送交业务部门保管。
对入库食盐,经检测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和物流码不符的产品,严禁验收入库。对直接配送上市的食盐,经检测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和物流码不符的产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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