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家沟小学校章程(本章程于 2009 年9月教职工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该校是一所公办学校,是一所六年一贯制小学,学校编制 15人,现有教职工 15人; 6个班,学生人数 189 人,学校设在甘家沟村。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目标、及“三风”建设(一)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农村小学,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办学目标 :一流的教学设施;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育管理;一流的教育质量。 2、近期目标: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训练为突破口,以教育科学研究为先导,以加强电化教学为手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上层次、创特色的目标。(三)办学思想: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发展个性,创造特色。(四)办学理念:以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以校园文化特色求发展。(五)培养目标:习惯良好,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能力多样, 身心健康。(六)办学特色:以温馨灵活的管理、温馨灵活的教学、温馨灵活的学习,培养学生思想活跃、情感温馨、个性活泼、手脑灵活、充满活力为办学特色。(七)校训:扎扎实实读书教书,诚诚恳恳做人做事(八)校风:文明,健美,勤奋,合作,开拓(九)教风:崇德,敬业,博学,善导(十)学风:尊师,守纪,善学,诚信(十一)校园形象总要求:暖意浓浓班级----- 团结特色,教师---- 尽职慈祥,学生----- 活泼自律学校树立“和谐、勤奋、求实、进取”的校风,办成教师综合素质高,学生有艺术特色的九年一贯制小学,培养有较高质量的中小学毕业生。第二章校长第四条校长由泾川县教育局聘用,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指挥决策权。校长接受教育办的领导,对教育办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学校全盘工作。校内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策权。㈡人事权。人事权由区教育办考察、批准后执行。校长有权设置校内处室,任免各室行政干部,县教育局考察审批;校长有权根据有关政策选聘教职工,拒绝接受不宜来校工作的人员。㈢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报帐员依法管理。第六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㈠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稳步提高教育质量。㈡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行事历。每周主持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学校工作。㈢定期召开行政小组会议,检查、指导、总结各部门的行政工作,指导团队工作。㈣校长应率先垂范、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 团结一班人,领先全体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㈤通过合法途径,增加学校收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㈥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指导校级家长委员会,协同校外教育机构,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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