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一罪还是数罪〔案例〕甲乙同在一个单位上班。甲的女儿与乙恋爱,甲不满,遂告诫乙不要再与其女儿来往,乙不从。甲产生将乙杀死的念头。经再三考虑,甲认为毒杀的方法较妥。乙每天都在单位食堂就餐,甲不愿意毒死别人,就想找一个只有甲一人就餐的机会,甲发现,每周六的夜晚食堂里只有乙一人就餐, 就趁此机会投了毒。当晚乙邀请了十余名朋友共同就餐,结果,造成包括乙在内的 6人死亡〔剖析〕甲的投毒行为构成一罪,而且是实质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 但在实质上仅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其中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具有的特征,司法机关将其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题中,从主观上看,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乙的死亡,并且对这一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其他多数人的死亡,但是对这一结果持不希望发生的态度,并认为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能够避免这一结果的发生;从犯罪对象上看,甲的侵害对象是特定的,即乙本人;从客观结果看,造成了多数人的死亡。因此,甲是在杀死乙的犯罪意图支配下, 主观上既有故意、又有过失,但在客观上只是实施了一个投毒的犯罪行为。在形式上,甲却触犯过失投毒罪、杀人罪两个罪名,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甲只能构成一罪,即杀人罪。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处断”。〔重点把握〕页眉... 页脚. 关于罪数,应当掌握:(一)罪数的区分标准。罪数是指一个人所犯之罪的数罪。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行为人的行为究竟是构成一罪,还是构成数罪,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一罪与数罪的区分标准采取犯罪构成说,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二)特殊一罪的各种情形。特殊的一罪是指一些貌似数罪而实为一罪的情形, 除本题所涉及的实质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之外,还存在法定的一罪。法定的一罪主要包括结合犯和惯犯。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情况。对此我国《刑法》尚无具体规定;对于惯犯我国刑法将反复实施的犯罪行为规定为一罪而非数罪。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一罪还是数罪基本案情: 2009 年12月18日,株洲县三门镇马道村人苏正国(男, 21岁)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与他人合谋,以租赁房屋为名,将被害人骗入出租屋内,抢劫并杀害了某报社记者高某后,几经辗转潜逃回了老家。12月30日20时30分,株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通知,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苏正国潜回了家里,遂指派民警刘力、汤晟与三门派出所民警文勇、张罗生前往苏正国家里进行抓捕,当天晚上,苏美元也正好回娘家居住。晚9时许,民警来到苏正、姐姐苏美元表明了身份,要求带苏正国去派出所去协助调查。在欲带苏正的阻挠,其中苏美元扭扯并抓伤民警,先后二次持菜刀威胁恐吓民警,要民警放掉其弟弟苏正国。苏雪桃先扭扯民警,持螺丝起威胁民警。刘花平扭扯并抓伤民警,不准民警带苏正国离开。三人合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阻挠时间近一个小时。后经公安民警反复做工作,最后犯罪嫌疑人苏正国也同意去派出所的情况下,民警才将苏正国带走。在阻挠的过程中造成四名公安干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经法医鉴定,四名公安干警的伤情均已构页眉... 页脚. 成轻微伤。12月31日,苏美元、苏雪桃、刘花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四名公安干警的医疗费。后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苏正国在沈阳抢劫杀人后,回到株洲时,就已经将自己在沈阳那边作案的大致情况告诉了与其关系最要好的姐姐苏美元,并要求苏美元不要告诉家里其他人。在 12月30日晚上公安干警对苏正国抓捕的过程中,苏正国利用与其姐姐苏美元在广东打工时学会粤语的条件,与其姐姐用粤语对话,要求其姐姐帮助隐藏其从沈阳带回来的黄绿色挎包,内装有在沈阳抢劫来的三台手机和作案用的一支电警棍。苏美元在公安干警带走苏正国后,将其弟弟在沈阳带回来的黄绿色挎包丢弃在其娘家屋前马路边的田里,三台手机和一支电警棍则丢到其娘家后院案板旁边的一个盛满水的废弃水缸中。后在第二天到公安机关自首时,苏美元将其在前一天晚上丢到其娘家屋后废弃的水缸中的手机和电警棍交给了株洲县公安局。最后公安、检察机关均没有对苏美元的窝藏、包庇行为进行追究,而仅仅是起诉了苏美元的妨害公务罪。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三被告人苏美元、苏雪桃、刘花平犯妨害公务罪均没有争议,但对被告人苏美元的行为除构成妨害公务罪外,是否还构成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争议较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苏美元的行为除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外,还构成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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