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切实承担起教书育人使命,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我承诺:
1.不个人举办或以亲属、他人名义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并获取报酬;
2.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学科类教学、文化科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获取报酬;
5.不“课上不讲、课后补讲”,强迫自己所教学生参加自己或亲朋好友开办的辅导班并从中获取报酬,对不参加的学生打击报复;
6.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或以辅导为名,私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
7.不利用网络授课,并向学生收取报酬;
8.不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为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报酬;
9.不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10.不借外出辅导训练音、体、美等特长生之机,与培训机构幕后交易,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提成回扣或以其他方式牟利。
我将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学 校: 承诺教师:
校 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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