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法院顺利执结程江镇扶贵村七户被征土地案件?2 012 年7月 17 日?程江镇扶贵村?梅县法院会同公安、国土、司法、程江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共 300 多人, ?县人大法工委、县检察院。? 2007 年征地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县、镇广大干部(特别是村委、居委干部)的调解,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征地工作比较顺利地进行。《人民调解法》县、镇、村干部的调解?但是(郑某某、温某某、陈某某、刘某某、陈某某、温某某、叶某某)等七户征地户均以征地价格低、未安置留用地为由,不愿意交出被征土地。?经县、镇、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无效,梅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于 2011 年对七户被征户分别作出《关于责令限期交出被征土地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责令限期交出被征土地?其中郑某某、温某某、陈某某三户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梅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交出被征土地的通知后,又向梅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梅县法院判决维持梅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交出被征土地的通知。法律文书生效后,梅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向梅县法院申请执行。?梅县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经审查后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分别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执行公告,限令上述被执行人自觉交出被征土地,逾期则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法》依法强制执行?梅县法院并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做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解释征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直至昨晚七户被执行人均表示未达到他们的要求,仍漫天要价,其中郑某某未经批准在其责任水田建占地设施 200 平方米、水田 300 平方米,仍要价 400 万元人民币,不肯交出被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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