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树立法治观念到加强法律修养一、树立法治观念 1、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一)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指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法律义务: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义务主体)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可以做可以不做要求他人做要求他人不做必须做必须不做(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而国王不可进。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独立宣言》(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都要给予平等对待。【案例】科学家杀妻案 2002 我国浙江省曾发生过一件杀人案件。此案的罪犯叫徐建平, 45 岁,浙江省绍兴县人,案发前是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被害人丁遐是徐的妻子、该公司董事长。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因工作等方面的事情,二人时有争吵。 2002 年5月 26 日晚,二人又发生争吵,丁遐打了徐建平两个耳光。徐此前喝了些酒,借着酒劲,一手拿起茶杯击打丁遐头部,一手又使劲按住丁的后颈部,导致丁遐窒息死亡。直至当年 11 月 15 日被警方抓获。 2003 年4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徐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 年 12 月 28 日被执行死刑)。然而就在一审判决前后,近 200 人上书法院为他求情。理由是徐建平为中国纺织行业、为地方轻纺科技事业做过的突出贡献。据说以徐建平名义申报的国家专利有 10 项。他主编的《中国轻纺面料图集》填补了国内空白, 其主持攻克的转移印花辊筒雕刻工艺,被科技部列为求情的 200 人中有工程师、人大代表等甚至包括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他们认为杀人犯是一个曾为国家作出过巨大贡献的科学家,所以不该判他死刑,不如留他一命, 让其戴罪立功。【讨论】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视角分析讨论徐建平一案。对杰出科学家能够法外施恩吗? ,而且是具体的范畴,在经济、政治、社会领域,公平的具体涵义也不尽相同。 ,而且是具体的范畴,在经济、政治、社会领域,公平的具体涵义也不尽相同。 ,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二、增强国家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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