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科规章制度
种植科门诊
种植科门诊工作制度
1、科主任定期出门诊,检查医疗质量,解决疑难病例,并指派一位主治医以上的医生或住院总医师,负责主管当天门诊工作。
2、门诊主管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天门诊医疗工作,把好医疗质量关,组织病例讨论,负责会诊,安排手术,并负责年轻医师、进修医师的培养提高。
3、对患者要认真检查、简明准确地记载病历,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4、对疑难重症不能确诊的患者,应组织会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或外伤病员、老弱急诊病员,应提前安排就诊。
6、必须及时准确地完成门诊各项检查、X线照片、病理等检查工作。要求严格填写申请单内各项要求,并将申请单整齐贴在病历上。
7、工作人员应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8、保持候诊室、诊室、工作台的清洁整齐。
〔二〕会诊制度
1、院外会诊由医务科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科间会诊由当日诊室负责医师担任。
2、科内会诊由当日诊室负责医师组织讨论。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及会诊目的。参加会诊人员认真检查患者后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入病历并执行医疗方案。
3、需请其他科室医师来会诊时,应先通过当日诊室负责医师。由经治医师向来会诊医师详细报告病历及会诊目的,并提供检查资料,提出相关问题。
4、会诊医师应认真检查患者,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会诊后经治医师应在病历上详细记录会诊医师科别,姓名及诊治意见。并执行治疗方案。
〔三〕医疗过失事故管理制度
1、建立过失和事故的登记和汇报制度,对发生的过失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定期上报。
2、过失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主治医师和当天主管负责医师以便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由主任指定主治医生以上的专人负责处理。
3、严重的医疗事故应立即报科主任、医务科,并组织抢救。
4、过失于一日内在科内讨论。严重事故应在医疗处理根本结束后,由科主任召集全科人员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发生原因、明确性质、吸取的教训、预防方法及初步的处理意见。
5、医疗过失事故应列入月终小结及报表。并与奖惩措施挂钩。
〔四〕医疗纠纷汇报制度
1、医疗纠纷发生后,立即报告当日主管负责医师,采取必要的治疗、补救措施。
2、主管负责医师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指定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人负责处理。
3、采取适当措施后,向医教科及时汇报事情经过和初步处理结果。
〔五〕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1、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当日诊室负责上级医师。如纠纷属一般医疗效劳或解释不到位,应由当日诊室负责医师即刻给予解决。
〔2〕如医疗纠纷为医疗质量问题或明显医疗效劳态度问题,诊室负责医师报告科秘书,由科秘书负责接待解决,同时科秘书应上报科主任,并记录在案。
〔3〕医教科反应的医疗纠纷由科秘书负责初步接待处理。
〔4〕医疗纠纷涉及医疗过失、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由科主任会同科秘书共同接待解决,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医务科。
〔5〕科内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积极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医疗纠纷解决后,对责任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科内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医疗纠纷处理相关要点
〔1〕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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