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的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任何人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的1小时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向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进行全面汇报.
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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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电灯、电扇、空调、球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路灯、广告牌、化粪池、下水道、井盖,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办公室、财务室及教室要做到下班锁门,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须锁好.
注意防火。学校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宾馆、食堂、仓库等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对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安全用电.在校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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