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 1 条、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房位于
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 平方,总房款 元整,甲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 2 条、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所剩房款
(小写)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3 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
承担违约责任。
第 4 条、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
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
在其产权证下来五日内,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有
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
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 5 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
致使该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
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原则上不超过
总房价的两倍)
第 6 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有处置
权。甲方是 共 人。
第七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卖人承诺其配偶和
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同买受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且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如因一方违反前述承诺,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违反承诺方按照房屋成交总价款的两倍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一方违反前述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条约定依然有效,守约方仍可依据本条款追究违反承诺方的法律责任。
(二) 出卖人确认,该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居住期间,在房屋本体结构内 □是 / □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 。如果出卖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三方确认:因出卖人之欺诈行为,使得买受人和居间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买受人有权依法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出卖人另应承担如下责任:
1、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提出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全部房款;未如期返还的,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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