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VIP卡”加盟协议
甲方:武汉聚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点商务)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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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湖北省烹饪协会主办的 “知名旺销菜” 评选活动,长期拉动湖北餐饮消费,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 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向持通用VIP卡(聚点VIP卡)的消费者推广乙方的消费项目,引 与持卡者到乙方消费场所消费。
、乙方按持通用VIP卡消费者实际消费结算金额的 % 支付给甲方
作为服务佣金;甲方再以消费奖励的方式回馈给会员,引导、刺激持通用 VIP卡的消
费者再次消费和带客消费(推存其他人消费)
合同签署后,乙方按 周1月)向
(甲方支付佣金,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邮寄、电汇、网银
2 、补充条款:
第三条 为保证持通用VIP卡的消费者的消费隐私,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持 通用VIP卡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 乙方作为签约加盟商家,按甲方“上流阶层,尊贵享受”的服务理念为 持通用VIP卡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承诺:
1、持通用VIP卡的消费者同时享受乙方公开优惠折扣。
2、持通用VIP卡的消费者通过甲方向乙方预定后,如在实际消费时忘记携带通 用VIP卡,可直接报通用
VIP卡号。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超
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如乙方违反此项条款,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开据或如实开据聚点消费票据的,如果持通用 VIP卡的消费者投诉,
甲方将督促乙方在三日内补充登记, 逾期未补充的, 甲方将按实际佣金的五倍作
为违约处罚。
2、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甲方有权在聚点网消费平台予以公布。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法律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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