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区
2
———————————————————————————————— 作者:
———————————————————————————————— 日期:
关于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理对象
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
二、时间要求
本次工作分镇(街道)建档、镇(街道)互查、县委组织部验收3个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建档阶段:8月24日-8月30日。
互查阶段:8月31日-9月6日。
验收阶段:9月7日-9月10日。
三、建档内容
各镇(街道)党(工)委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逐人建立人事档案,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
(附件1);
: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年度考核、履职定期评估、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
3
(培训)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培训结业证书等(复印件);
: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
:县级以上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决定等(复印件);
:处分决定(复印件);
:县乡资格联审汇总情况、任免文件等;
、各类代表委员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
,本人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等事项的《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附件3)。
注:年度考核、奖励、处分等材料有变化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更新入档。
四、运行机制
。阅档人员阅档需持《查阅档案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并严格按批注的内容查阅,摘抄、复制档案内容要经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和拍照,时限一般不超两周,逾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不再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人员的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在其职务终止15日内清点档案材料,填写《离任人员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5),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妥善转交镇(街道)党(工)委。
4
关于规范社区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