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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中遗产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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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重庆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继承法中的遗产研究
姓名:许果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民商法学
指导教师:张舫
20070427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自然人死后其遗产状况也越来越复杂,对继承法中遗产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既可以为继承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重要参考,也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本文主要探讨继承法中有关遗产问题的研究,共有三万多字。除去导论和结语,本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遗产的概念。本部分介绍了关于继承客体的各种学说的内容,重点评价了法律地位说的内容和意义,遗产的特征和有关遗产的立法体例以及笔者的看法。第二部分介绍了遗产的范围。在第二部分说明了三个问题,第一点是有关遗产范围的具体廊括,第二点讲述了属于遗产的范围的各类财产,有关财产的义务是属于遗产范围的重点内容,其中关于财产义务列举了各个国家的规定及笔者的总结,第三点讲述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第三部分是本文中争议最多的部分,也是重点部分,是有关遗产范围中的八这八个问题分别是:一是关于承包经营权可否为继承客体的问题:二是国有资源使用权可否继承问题;三是关于要约,承诺的继承问题;四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五是占有的继承问题;六是损害赔偿请求权;七是身份继承的问题;八是关于遗体及捐赠遗体所得可否继承。关键词:继承,遗产,遗产范围个特殊问题。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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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奇聚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评垠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独创性声明签字日期:为口月签字日期:例了年莎月疎签字日期:穙年∥月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重废太堂重废太堂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重庆太堂不保密ⅲ。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本学位论文属于胫辉谏鲜鲆桓隼ê拍诖颉”导师签名:
悸制家庭已经形成,私有财产制度已经确立,社会分裂为两大阶级——奴隶主和奴继承法一般是指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际上它规范的是因自然人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移转关系。继承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相关,更与一国的文化传统,婚姻家庭制度有密切联系。因继承涉及每个自然人,因此,继承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财产继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是在原始氏族社会已经瓦解,“一夫一妻”隶,产生了代表奴隶主意志的国家才产生出来的。财产继承是私有制的派生物,财产继承权是私有财产所有权的延伸和继续。财产继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财产继承制度。继承在我国民法中指一人死亡时,由其亲属或其指定之人愕陌ǖ某屑其遗产,为狭义的继承。继承制度主要是为死者遗留的财产确定新的所有人。我国继承法体现了意思自由,家族协同,死后抚养的思想。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遗产是继承法中的重要内容,它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巩固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对于维护家庭的和睦团结,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的地位和作用。意义。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必然涉及到其生前事务的处理问题,于是便有继承制度之创设。继承从广义来说是指对死者生前事务的概括承受,包括死者生前的地位、身份、爵位、甚至荣誉,当然也包括财产,但这种继承并不是继承法上的继承。继承法上的继承仅指对死者财产的继承。“在我旧时继承包括爵位之承袭,家长之更迭,宗祧之承继,可称之为广义的继承。死亡者谓之被继承人,承受者谓之继承人,民法之继承,则以财产继承为限。”回得以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资格被称为继承权,继承权的客体为死者财产,被统称为遗产,大部分学者对此无异议。但对作为继承权客体的财产如何构成,学者间却有不同看法。史尚宽先生认为,继承权的客体为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财产权之集合。他不仅包括被继承人之权利,也包括被继承人之义务:“财产法之义务,亦为财产之构成分子,在我民法亦当然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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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