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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项目:
1、 病历书写总要求
2、 病历首页
3、 主诉
4、 现病史
5、 既往史、家族史
6体检/查体
7、 诊断
8、 处置
9、 签名
病历书写总要求:
1、 在病历印刷边框线内、使用蓝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能够辨认,无自创
字,错别字;更正笔误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可辨认; 审查修改病历,应注明修改日期,
修改人员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2、 语言通顺,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
3、 增加附页应在页眉处记明姓名、页码。
4、 主诉牙(主诉病)首诊按初诊书写病历。复诊指主诉牙(主诉病)的继续治疗。
5、 发现病历误、漏时应于篇尾补记并说明情况,禁止在误、漏原位处修改。 病历首页的书写:
1、 记载姓名、性别、年龄;存档病历应记载电话、通信地址、初诊科别、日期、由E编及 X 线片号、病理号。
2、 药物过敏史注明过敏药物或记为“否认”。
存档病历首页应另外记载以下内容:
3、 诊断或初步诊断:部位+诊断名称。
4、 主诉牙(主诉病)每次诊治后需在病历首页填明日期、科别、诊断、处置及医师签名。 主诉的书写:
1、 部位+症状+发病时间(或病程日期)
2、 有些主诉可不含症状或发病时间
3、 复诊:同一患牙或疾病写治疗后自觉症状。
现病史的书写:主诉牙(主诉病)病史的发生,发展,曾经治疗,目前情况。 既往史、家族史、全身情况的书写:
1、 正确记录患者陈述(与本病有关的)
2、 无陈述时记明情况。 口腔专科检查的书写:
1、 检查内容:额面部、口腔软组织、颞额关节、涎腺、上下班颈部和牙体、牙周组织。
2、 检查原则:应根据主诉,有选择地、顺序地先口外后口内逐项检查记录,以免遗漏,尽 量做到全面细致。有关鉴别诊断的重要阴性项目亦应记录。
一、牙体牙髓专业、口腔儿科专业
1、 龋齿、牙髓及根尖病
主诉牙的牙位或与主诉、症状相符的牙位、龋坏牙面、龋蚀度数、探诊、叩诊及松动度。
拍X线片者,需正确描述根吸收、根尖周、根分歧、恒牙胚等情况。
正确记录疑有病变的非主诉牙牙位、龋坏牙面及其它异常情况。
必要的牙髓活力检测。
正确记录牙周情况和与主诉相关的其他情况。
2、 复诊:详细记录主诉牙(主诉病)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中所见。检查项目应记 录。检查项目中如未记录的则视为阴性结果。
二、牙周专业
1、 正确记录:牙垢、牙石度数、牙龈组织变化、牙周探诊、牙齿松动度、咬合创伤存在 与否、牙列缺损等。
2、 牙周系统治疗病人应详细填写牙周专科检查表: 探诊深度、龈退缩、出血指数、松动、 牙石、根分歧病变、颌关系、菌斑指数、签名日期、治疗设计。
3、 正确记录X线片及其他辅助检查所见。
4、 正确记录其他口内、口外、修复、正畸科阳性所见或无前述情况的记载。
5、 复诊:详细记录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中所见。
三、 粘膜专业
1、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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