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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三师考试资料.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2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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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三师考试资料.doc教育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 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 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 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 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 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 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 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 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设施、 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 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管所所应当根据需要,制 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 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 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 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 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
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 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 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 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 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 分。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 法给予行政处罚。
教育法: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 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 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 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 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的,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 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 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得解聘:
故意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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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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