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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业主回访制度
为了确保业主回访工作的落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满意率,特制 定本制度。
、管理处负责人主管回访工作。机电班长(机电工)、协管队长(协管员)、
保洁班长(保洁员)协助进行回访工作
二、业主回访主要分为四类:
1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投诉处理后的回访;
2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处理后的回访;
3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征询意见后的回访;
4 定期回访。
三、回访要本着耐心诚恳的态度,并认真填写《业主回访记录单》
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投诉处理后,管理处负责人必须主动电话或上门进行 回访,做好记录,一般不超过 48小时。主要征询对投诉处理的意见及效果与防止出 现类似的问题的预防措施。
五、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后的回访,主要由机电人员负责。对回访中发现 不合格服务要进行纠正。
六、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征询服务意见后的回访,主要由管理处负责人负责, 要验证服务评价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验证维修服务、特约服务、有偿服务的质量, 尤其是对不满意评价的需 100%回访,进行更具体的意见征询与沟通,并表示歉意与 表明改进的措施。对评价好的表达谢意。
管理处每个月都要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定期进行回访。定期回访的主要内容是 服务质量的意见与服务的建议。应合理安排时间,抽样与有针对性意见的回访相结 合。全年回访户应达到小区住户的 50%。
七、《业主回访记录单》应妥善保管,并逐年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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