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进行总体部署( 包括区际和区内)。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地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广义的区域规划指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进行总体部署( 包括区际和区内); 包括区际规划和区内规划, 前者主要解决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或区际分工协作问题, 后者系对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布局进行全面规划。狭义的区域规划则主要指一定区域内与国土开发整治有关的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区域规划- 概述区域规划主要是在城市规划和工矿区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 有效地利用资源, 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城镇居民点, 使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综合协调,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顺利地进行地区开发和建设, 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区域规划具有 3 个基本特性,即战略性、地域性和综合性。区域规划要对整个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布局问题作出战略决策, 把同区域开发与整治有关的各项重大建设落实到具体地域,进行各部门综合协调的总体布局,为编制中长期部门规划和城市规划提供重要依据。欧美国家对区域规划多作广义的理解。在实行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 多将区际规划中有关明确区际分工协作和各地区专业化与综合发展方向的工作称为经济区划, 并把区域的发展规划列入由国家和地区计划部门编制的国民经济发展长期计划或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范畴, 区域规划多侧重于对各项规划建设的布局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综合协调。中国在 1956 年由国务院和国家建设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区域规划文件中所规定的区域规划的性质, 基本上属于后一类。按此狭义理解, 可把区域规划视作介于经济区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 经济区划为区域规划指明方向, 区域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依据。区域规划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经济学、社会学、建筑学、生态学、政治学和心理学等学科有密切联系。区域规划- 发展历程区域规划主要是在城市规划和工矿区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区域规划, 如 20 世纪 20 年代英国的当卡斯特煤矿区规划(1922 ~ 1923 年) 和美国纽约的城市区域规划(1929 年) 等,均系与当时城市规划性质相似的在稍大地域范围内的建筑平面布置规划。开始于 1933 年的美国田纳西河流域地区规划,是与水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有关的工程和经济建设规划。随城市化的发展, 规划的制订不能再局限于城市所辖的狭小范围, 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改进城市分布的空间结构, 都必须把城市同受其影响的螟域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和规划。 1940 年英国皇家调查委员会 . 巴洛所作关于英国工业人口分布的报告,明确提出控制首都伦敦的发展要从较大地区范围进行人口和工业的合理分布, 以消除市中心及其周围过于拥挤的现象。 1944 年 P. 艾伯克龙比参照巴洛的建议,领导编制了大伦敦的区域规划。按此规划在伦敦外围地区建设起一系列新城镇。他们的工作对城市规划向区域规划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 50 年代,许多国家结合国内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大城市地区(如巴黎、华盛顿、斯德哥尔摩等) 、工矿地区(如联邦德国鲁尔区、苏联顿巴斯及若干新建大型水电站影响地带) 开展了大量区域规划工作。中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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