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湖北省九次党代会精神, 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 着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 激发学生创业激情, 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提升创业能力,圆学生创业就业梦, 并选送和推荐一批优秀学生创业计划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经研究决定, 开展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为宗旨, 通过竞赛, 增强大学生创业观念, 激发创业热情, 集聚创业智慧, 彰显创业活力,培养创业技能。二、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三、比赛时间 2013 年9月—— 2014 年6 月。四、竞赛方式和要求(一)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参赛小组(团—2—队) 主要成员不超过 6人, 可以跨院(系) 组队参赛( 但小组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二)参赛者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项目, 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 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三)参赛小组(团队)应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 商业) 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四) 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同时提供文字版和电子版。具体格式另行通知。五、竞赛实施步骤(一)前期宣传 2013 年8 月至 9月, 通过下发通知、张贴海报、展出展板、设立咨询点等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竞赛。(二)组织报名 1、 2013 年 10月 14 日至 22日,各院(系)指导参赛者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团队报名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并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2、 2011 年 10月 23 日至 30日,组织各院(系) 参赛者参加创业计划竞赛咨询辅导会。各院(系) 需将参赛者《创业团队报—3—名表》和《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于 10月 31 日之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三)选送作品流程 1 、初赛(1) 2013 年 11月1 日至 11月 12日组委会根据《创业团队报名表》进行初步筛选。(2)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1月, 各院(系) 对通过筛选的项目进行立项, 安排专人( 教师) 对学生团队的创业计划书拟写进行指导,保证高效完成。组委会将于 12 月中旬组织专班对各院(系)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2 、复赛 2014 年3 月初, 各单位获得复赛资格的团队将完整、详细的创业计划书上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 并于 3 月底公布。 3 、决赛 2014 年3 月底至 4 月初,入围决赛的团队将完善后的作品(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交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以书面评审和互动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评出获奖作品。在 2014 年4 月下旬对作品进行修改,于 5 月报送校级获奖作品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六、竞赛相关活动—4—(一)开展竞赛培训和讲座竞赛期间, 组委会结合竞赛的进程, 组织创业计划竞赛培训和讲座。各院(系) 应安排专业教师对参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 内容包括创新创业知识、风险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运作、创业计划书的撰写指导等。(二)组织大学生创业团队校际交流研讨会竞赛期间, 组委会将积极为参赛的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讨论活动, 让各大高校参赛团队之间就创业理念、团队合作、比赛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七、评审及奖励方法参赛作品评审以作品前景、完善性、可行性等方面为基本标准。根据学校(鄂二师院学【 2011 】 18 号)《关于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奖励办法> 》的规定,以项目竞赛成绩作为奖励依据。具体如下: (一)本次校级竞赛优秀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及最佳创意奖、优秀奖等奖项。代表全校对外参赛的获奖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省级( 含省级) 以上: 400 — 5000 元/项, 指导老师 300 — 800 元/ 人; 校级(含校级)以上: 100 — 1500 元/ 团队,指导老师 200 — 500 元/人(二) 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 2名, 其中非专业教师至多—5— 1 名。(三) 参加省级以上( 含省级) 竞赛的项目团队, 其交通费、误餐费、宣传打印费等均由组委会提供。八、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 也是促进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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