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都江堰柳街镇的实践与思考
农地确权:都江堰柳街镇的实践与思考 2009年4月26日下午,XX县区柳街镇党委书记苟绍波受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的邀请,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报告。随行的还有柳街镇副书记邱涛、XX县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强、耕保科科长龙海蓉、地籍科科长杨柯。面积47平方公里、拥有人口12839户的柳街镇是如何在一年内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农村基层工作者眼中农村发展的桎梏是什么。如何实现统筹城乡发展。这些问题是本次讲座的核心。讲座由周其仁教授主持。 翻开苟绍波的履历,71年出生,计算机工程硕士,文秘工作5年,农村基层工作9年。2005通过公推直选,他击败21位竞争对手,当选XX县区柳街镇党委书记。2008年XX市将柳街镇设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试点,为何让这样一个雄心勃勃、当过文秘、下过基层的镇党委书记,带头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呢。 讲座开篇,苟书记就给出了答案——滞后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障碍;而作为土地制度的基础的土地产权,缺乏清晰界定,缺乏固化表达,不仅应对激化的人地矛盾乏力,而且限制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人员的流动,没有外来资金、技术进入,乡村经济只能陷入一起穷的“内循环”。 激化的人地矛盾体现在哪儿。以柳街镇为例,218个小组,平均每个小组有20多位组员无法分到承包地。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土地承包法》说“生不添,死不减”,但根据村民自治的宪法原则,很多地方都保留了“调地”的习惯,即“生等死,进等出”、“大不动,小调整”。这两个规则从本质上是相冲突。过去交农业税,现在发“直补”了,当有人强调土地承包权坚持“不退地”的时候,那些等着“调地”的村民就会有意见。确权之后,土地使用权的权属问题按照相关土地使用证来办,村民权利则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来体现,发包到期或者进行重大决策都会有所反映,便能止纷定争。
土地权属不清楚,资金和技术大规模地投入到农村其合法权益就缺乏有效保护,土地的价值无法得到真正体现,农民也不敢“离土”,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举个例子,到农忙时节农民一般都会放下城里一个月2000-3000元的收入不要,跑回家插秧;将务农收入减去月收入,收入为负,为何还要务农。因为下面的地权属不清楚,为流转增加了很大障碍,为了保住这块地,还是要务农的。确权工作的意义还在于给予流转以基础,清晰的使用权界定和发证,可以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纳入到法律框架中来,买的人放心,卖的人实惠。 确权工作的还具有迫切性。乡村长久以来,历史资料遗失严重,虽然几次发过证,不但很多人没有证,而且证的效力也受到质疑;确定边界,最有用的是村庄里有资历的老年人,但这批人正在逐渐减少。些长者也会渐渐稀少,若不能马上进行确权颁证的工作,土地的产权边界恐怕今后更难确认。因此,确权不但是农村科学发展的可靠制度基础,而且此项工作具有紧迫性。柳街镇党委政府带头抓这件事,并且在确权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发“议事会”制度和“鱼鳞图册”来解决实际困难,是具有开创意义的改革实践,经验值得借鉴,教训需要总结。
2008年3月开始至今,柳街镇完成了对全镇15个村、218个组、12839户的确权颁证工作。为合适对象颁发房产证、宅基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林权证。 整个梳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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