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赠与、代持协议(员工激励)
股份赠与、代持协议
甲方:
乙方:
现公司目前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鉴于乙方对公司的贡献和为了乙方更好的工作,并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就股份赠与及代持的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公司资产为人民币 万元,包括库存、公司账面现金、债券、办公设备、公司保证金、公司评估价值等资产,具体以公司资产报表为准,其中股东 持有公司 %的股份。
二、乙方概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任职: ,薪资: 元/月,主要负责: 。
三、股份赠与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股东 将其所有的公司股份的 %有条件赠与乙方,赠予条件为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乙方享有赠予股份,如乙方单方解除合作或辞职等原因不在甲方处工作的,乙方不享有赠予股份任何权利及义务。
(二)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份。
四、股份代持
(一)乙方拥有的标的股份由甲方代为持有,即乙方不是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其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对标的股份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代持期间,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标的股份对应的年终利润,应当在收到款项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三)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代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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