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省统计局制定的《XX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苏统(*)57号)、市统计局《X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宿豫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宿豫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区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宿豫区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不断深入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逐渐增强人们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的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宿豫区统计“五五”普法的任务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结合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掀起学习统计法的热潮,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为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对象与要求 我区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区统计局、各乡镇统计站的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一)积极组织对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宣传,使他们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后盾。 (二)区统计局、各乡镇统计站的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维护统计信誉为荣、以损害统计信誉为耻的观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三)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统计局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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